三甲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皮肤科
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造成的肺炎称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。
2020年1月12日,世界卫生组织正式将这种新型冠状病毒命名为“2019新型冠状病毒”(2019-nCoV)。
2020年2月7日,国家卫健委决定将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”暂命名为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”,简称“新冠感染”。英文名称为“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”,简称“NCP”。
2020年2月11日,世界卫生组织(WHO)将其命名为2019冠状病毒病,英文名称为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(COVID-19)。
2020年2月21日,国家卫健委发布《关于修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英文命名事宜的通知》,决定将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”英文名称修订为“COVID-19”,与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保持一致,中文名称保持不变。